老宅現況-建物與人口雙老問題:
根據內政部資料,全台30年以上老宅已超過554萬戶且集中於六都,全台每戶平均人口已降至2.4人,一人家戶占比高達41.0%,且近10年成屋平均交易坪數縮小約5.0坪,2025年30坪以下住宅交易占比亦達41.0%,小宅化、單身宅攀升狀態相當顯著。
台灣已於 2025年12月底 正式跨越20%的門檻,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達到 20.06%(約467萬人),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 長輩占全國20%,長輩居住的空間也同步面臨沒有電梯,空間需求改變,磁磚剝落,漏水與電力管線老舊的問題。
補助專案:
面臨這個問題,內政部提出老宅延壽更新的方案為在地安養提出一個解決方案,針對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或6樓以下透天住宅提供最高實支實付65%的修繕補助。
申請人資格:
(1) 4層 / 5層 / 6層公寓
- 需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全體住戶同意推舉之管理負責人提出申請。
- 全體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共同推派代表人。
- 二分之一以上之戶數為住宅使用。
- 用途為居住,補助對象不為法人。
- 公共空間補助需要至少有一名65歲以上長者或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或長照等級2級以上且符合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對象
- 室內補助金額上,只有屬於高齡弱勢的那一戶可以拿到每戶最高 30 萬元,其他一般戶仍適用每戶最高 20 萬元的上限。
(2) 6樓以下透天宅
- 全體建築物所有權人100%同意共同推派代表人。
- 用途為居住,補助對象不為法人。
以上條件符合但有以下條件不得申請
- 公寓全棟為單一所有權人持有。
- 已請建照、拆照或地方政府認定須拆除。
- 已進入都更危老程序(已報核或已申請)。
- 申請其他相同補助項目。
公寓申請共用部分修繕補助項目有8項包含: (1)增設昇降設備、(2)樓梯間修繕、(3)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工程、(4)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工程、(5)建築物立面修繕、(6)屋頂防水及隔
熱工程、(6)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之安全改善工程、(7)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
其中,「屋頂防水及隔熱工程」補助項目,不包含以鐵皮搭設作為防水用途之屋頂。
另,「無障礙設施」補助項目,不包含爬梯機、樓梯升降椅等設備。
共用部分修繕成立,才有室內專有部分修繕,換言之,無只補助室內專有部分。
公寓申請室內專有部分修繕補助項目有2項包含:(1)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2)管線修繕更新。
其中,「無障礙設施」補助項目,不包含爬梯機、樓梯升降椅等設備。
另,室內專有部分修繕之補助內容,須係配合辦理「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或「管線修繕更新」所衍生之相關裝修工程,始得納入補助範圍。高齡弱勢的那一戶可以拿到每戶最高 30 萬元,其他一般戶仍適用每戶最高 20 萬元的上限。

注意事項:
- 使用執照上房屋使用分類須為住宅,工業宅不行,但商業區、農業區及保護區則需認定屬於住宅使用的合法建築物就可以申請。
- 全棟建築物為單一所有權人持有,不得申請。
- 申請人應先申請公寓共有部分修繕補助項目3項以上,才可以申請專有部分修繕補助。
- 申請修繕前,一定要先辦理「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有補助,每棟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
- 住宅比率係指住宅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或戶數,必須超過總樓地板面積或總戶數1/2以上。住宅使用比率以使用執照登載為準;無法出具使用執照者,就以地政機關核發之建物登記謄本所載資料計算。
- 合法建築物常見之附屬違章建築或違規物(如突出外牆面之鐵窗、雨遮、頂樓加蓋等),不會因申請本計畫而被強制要求拆除
- 申請公寓專有部分或透天住宅室內修繕補助者,沒有規定要有65歲以上長者設籍
- 限用國產品牌建材 促進國內傳產動能。
- 增設昇降設備補助上限為每棟400萬。既有電梯設備之修繕,不得申請本計畫補助。
- 公寓建築物立面(外牆)修繕補助上限為每棟300萬元。其補助額度,係以實際施作工程面積核算(且應扣除開口面積),補助單價以3,500/m2為上限。門窗或鐵門等之更換不屬於補助範圍。透天住宅之建築物立面修繕費用,是以樓層數、分級距計算,3至4層樓補助上限為每棟200萬。
- 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工程補助上限為每棟40萬(註:透天住宅拆除違建不補助)。
- 水與電之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工程補助上限為每棟50萬。
所有資訊以內政部國土屬公告資訊為主,有關老宅延壽請洽:02-7701-9919
其他補充:
各縣市也有推出不同的補助方案,如臺北市建管處推動【#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補助範圍:涵蓋公共消防滅火器材、公共通道溝渠設施、公共環境清潔衛生及其他經核定與公共安全或政策相關設施等之維護修繕,另外為協助改善公共區域逃生動線障礙,本年度新增住家外開門扇與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迴轉半徑相交之門扇拆除項目補助。
請參考各縣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修補助計畫。

